根据《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4〕6号)和《合肥经济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等文件精神,经考生本人自愿申请,我校于2024年4月8日对申请鼓励政策(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进行审核。经专家组面试,现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9日—4月13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4月15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合肥经济学院纪委或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551-63858397(招生就业处)
0551-64380215(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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