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坐落于安徽省会合肥,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以农林生命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的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合作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十所高校之一,是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肇始于1928年在当时的省府安庆创办的省立安徽大学,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1949年迁往芜湖,更名为安徽大学。1954年学校被拆分为安徽师范学院和安徽农学院,安徽农学院由芜湖迁到合肥办学。1995年更名为安徽农业大学。现下设18个学院(部),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6716人(含国际生144名),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6009人。在职教职工2203人,其中专任教师1402人。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 858 人,占专任教师的61.2%;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007人;现有双聘院士4人、国家级人才53人、省级人才228人次。
现有ESI前1%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9个、安徽省高峰学科4个、安徽省高峰培育学科4个。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学位授权类别。现有64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现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现有1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项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4个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现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4个国家级创新平台;2个教育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农业农村部“种质资源库(圃)”、1个安徽省实验室、11个省重点实验室、12个工程(技术)中心、3个省级智库等7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1个省“115”产业创新团队,8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8名安徽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十三五”以来,主持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9项、课题42项,国家基金479项;主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2项、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1项、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其他省部级科技奖69项、社科奖14项,选育省级以上动植物新品种220个,授权发明专利1435项,在 CNS子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26 篇,牵头制定国际标准1项。
学校始终坚持以强农兴农为己任,致力于科教兴农、科教兴皖事业,走出了一条享誉全国的育人兴校、富民强农、校地协同的“大别山道路”,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学校面向不同农业生态区域,与地方合作共建8个综合试验站、28个特色产业站(中心、研究院)、128个科技小院,提出并实施了“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探索形成了“一站一盟一中心”的校县共建机制、“四体融合”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和“学校扶产业、产业聚企业、企业联大户、大户带贫户”的产业帮扶模式,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部委及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办学战略,先后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获批“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大力提升来华留学生培养管理质量,通过“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努力搭建国际合作平台,获批“南南合作”项目外语培训定点单位、国家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中国科协“安徽海智农业基地”。获教育部批准与加拿大湖首大学合作举办林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联合牵头成立“中美大学农业推广联盟”,搭建了两国高校乃至两国政府农业科研领域的重要合作平台。
学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获批安徽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安徽省首批“教管服一体化智慧思政平台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风采展示优秀案例,打造了“神农大讲堂”“农耕科创文化节”“青禾”等系列校园文化品牌活动,获全国“三下乡”优秀组织奖、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办大办好办强安徽农大”指示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办学理念,推动关键核心办学指标争先进位,努力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数据截至2024年3月底)
招生专业 | 2024录取最低分 | 2024学费 | 专业类别 | 公共考试科目 | 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
---|---|---|---|---|---|
电子信息工程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未公布 | 5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机械制图+电工基础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未公布 | 572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机械制图+电工基础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未公布 | 572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机械制图+电工基础 |
环境工程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未公布 | 5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工程力学+工程测量 |
土木工程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未公布 | 5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工程力学+工程测量 |
农业水利工程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未公布 | 5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工程力学+工程测量 |
电子商务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文科) | 未公布 | 4900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 |
招生专业 | 总计划数 | 普通计划 |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
---|---|---|---|---|---|
电子信息工程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80 | 71 | 2 | 7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70 | 64 | 1 | 5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70 | 64 | 1 | 5 | |
环境工程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40 | 36 | 1 | 3 | |
土木工程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160 | 123 | 21 | 3 | 13 |
农业水利工程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理科) | 120 | 92 | 16 | 2 | 10 |
电子商务联合培养专业,培养地点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文科) | 120 | 91 | 16 | 3 | 10 |
安徽农业大学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130 号
联合培养院校:1、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属性: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门合马路 18 号
2、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属性: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总计划 | 其中免 文化课 考试退 役士兵 专项计 划 | 其中非 免试退 役士兵 专项计 划 | 其中 建档 立卡 考生 专项 计划 |
学费 (元/ 年 ·生 ) |
专 业 类别 |
公共课考 试科目 |
联合培养地点 |
农业水利 工程 | 120 | 18 | 2 | 10 | 5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 +英语 |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 技术学院 |
土木工程 | 80 | 12 | 1 | 6 | 5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 +英语 |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 技术学院 |
环境工程 | 40 | 0 | 1 | 3 | 5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 +英语 |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 技术学院 |
电子信息 工程 | 80 | 0 | 2 | 6 | 5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 +英语 |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 技术学院 |
电气工程 及其自动 化 |
80 |
0 |
2 |
7 |
5720 |
理科 | 高等数学 +英语 |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 技术学院 |
机械设计 制造及其 自动化 |
40 |
0 |
1 |
3 |
5720 |
理科 | 高等数学 +英语 |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 技术学院 |
电子商务 | 100 | 15 | 2 | 8 | 4900 | 文科 | 大学语文 +英语 |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 技术学院 |
园艺 | 60 | 0 | 1 | 5 | 5980 | 理科 | 高等数学 +英语 |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
动物科学 | 60 | 8 | 1 | 5 | 5980 | 理科 | 高等数学 +英语 |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
合计 | 660 | 53 | 13 | 53 | ||||
备注: (1)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2)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范围 |
农业水利工程 | 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农林 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 料大类、装备制造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土木工程 |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
环境工程 |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土木建 筑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农林牧渔大类、 装备制造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能源动力与材 料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 类、交通运输大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装备制造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 料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 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装备制造大类、 电子与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 料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 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
电子商务 | 财经商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电子与信 息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旅游大 类、教育与体育大类 |
园艺 | 农林牧渔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资源环境 |
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 |
动物科学 | 农林牧渔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资源环境 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 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 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 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 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 专升本专业。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 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完成 缴费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 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 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
(3)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面试鼓励政策的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完成 缴费后,高职(专科)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 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申请参 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 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
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 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 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 浏览器)登录 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 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 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 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安徽农业大学 2025 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 登 录 安 徽 农 业 大 学 2025 年 普 通 高 校 专 升 本 材 料 收 集 系 统 ( 网 址 : https://app.ahau.edu.cn/zsbbm/public/zsbbkEdit.jsp?bh=2025022610462111309024
94),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3 日 10:00,过时无效), 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报名材料:a.承诺书(附件 1);b.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 上);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 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d. 入伍通知书;e 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 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皖招 考〔2025〕3 号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 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5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 登 录 安 徽 农 业 大 学 2025 年 普 通 高 校 专 升 本 材 料 收 集 系 统 ( 网 址 : https://app.ahau.edu.cn/zsbbm/public/zsbbkEdit.jsp?bh=2025022610462111309024
94)(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 年 3 月 23 日 10:00,过时无效)。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诺书(附件 1);b. 申请表(附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 立功受奖证书或证明。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附件 1);b. 申请表(附件 2);c. 身份证正反面;d. 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 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 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 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 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 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 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 (zsbbm.ahzsks.cn) 打印,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请于专业课考试前一周按要求登录安徽农业大学普通专升 本报名系统,确认个人报考信息后,在安徽农业大学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中查询考试地 点、打印准考证。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负责组织。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 1 专业课 2
农业水利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测量》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测量》
环境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测量》
电子信息工程 《机械制图》 《电工基础》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图》 《电工基础》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图》 《电工基础》
电子商务 《管理学》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
园艺 《生物学概论》 《农业概论》
动物科学 《生物学概论》 《农业概论》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具体请查询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 https://zsb.ahau.edu.cn/info/1028/10264.htm。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面试申请: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 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中,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
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专科阶段专业符合我校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专业 要求范围的,可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申请参加面试考核(职业适应性及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申请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专业须符合下列专业范围要求,在经资 格审核通过,完成报名程序后,学校将组织开展面试考核。
我校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业范围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专业范围
农业水利工程 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土木工程 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旅游大类
动物科学 农林牧渔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资源 环境与安全大类
备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 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须安 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 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农业大学,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公共课 1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公共课 2 4 月 19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2 4 月 20 日上午 9:00-12:00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考生面试时间拟安排在 4 月中上旬,具 体通知及面试实施办法将在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皖招考〔2025〕3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专业课成绩在安徽农业大学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中公布。成绩公布后,如 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按要求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 复查。成绩复核范围为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
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具体通知将在安 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 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 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及皖招考〔2025〕3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 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 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通过 我校资格审核,在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 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面试鼓励政策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 不超过总计划的 10%。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 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4.2.3 一志愿 A 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 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核),考查合格考生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 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 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②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 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 1、2 科目考试总分不得低 于 12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 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按相应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 数学、英语、专业课 1、专业课 2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 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 低作为录取参考。
4.2.4 一志愿 B 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 1、2 科目考试总分不 得低于 12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 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 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依次按照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 1 、专 业课 2 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 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习成绩绩点高低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 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 剂。各类计划调整均仅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进行。
4.3.1 A 段计划调整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按各类型剩余合格生源数占该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总 数的比例调整。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 足的 A 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优先调整至考试科目相同的专项计划,若依然有剩余, 按其他专项计划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专项计划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 他 B 段专业,优先调整至本专业及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若依然有剩余,则按专业剩余 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 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 A-B 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 进行 A-B 段间跨专业调整,按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 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 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 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致,不接受跨专 业类别调剂。
b.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 考试专业科目与我校相关调剂专业完全一致,并达到上述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 线的要求。
e. 调剂录取细则与上述录取细则相同。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部门,按照录取原则、细则和规定 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向 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 到入学,报到注册地点在联合培养学校。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 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 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 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 41 号)、《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17 号)执 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安徽农业大学颁发普 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 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 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 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 发改价费〔2021〕348 号)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 标准如有变动,以安徽省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专业奖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 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下进行,全程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 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联合培养院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 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 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 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785630;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10.4 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安农招生微信公众号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 取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 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786135 、65786603
咨询热线:0551-65786135
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ahau.edu.cn
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农招生
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下简称资助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保证录取的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保证在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2、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在内的扶困助学体系。 二、组织机构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机构。职责为:依据上级有关资助精神,制订资助工作方案,落实资助工作措施,配合和协助经办银行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助学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具体资助工作的实施,接受社会团体或个人捐款。 2、各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指导和管理本院学生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等活动。 三、经费来源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拨的资助工作专款; 2、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 3、勤工助学自创经费; 4、社会团体、个人捐助。
5、所有资助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财务处设立资助工作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 四、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申请人数比例为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2、国家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4、国家助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5、专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分特、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在校学生数的1%、4%、5%、10%,奖金分别为2000、1500、1000、5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6、勤工助学。在校园内设置1000-1200个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7、学费减免。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情况确定。 8、临时困难补助。对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本人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性补助。 9、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家庭经济困难、交不齐学杂费的新生办理缓交部分学杂费手续,审核办理各项入学手续,优先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10、社会资助。学校欢迎和鼓励社会团体、个人直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关于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实施办法》。 五、贫困等级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工作程序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07]16号)
六、助后管理
1、资助经费的发放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院、学生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审计。
2、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款,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否则,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
3、各学院要以讲座、活动等形式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
4、学校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劳动或活动,接受资助在500元以上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或活动,并将参与情况记录在资助劳动登记卡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宿舍:宿舍多为 4-6 人间,部分有独立卫浴、阳台,配备桌椅、衣柜和空调;住宿费 800-1200 元 / 年
食堂:食堂菜品丰富,有农家特色菜、徽菜及各类家常菜,部分窗口提供素食
平均伙食:日均约 20-35 元
联系电话:0551-65786135 、65786603
咨询热线:0551-65786135
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ahau.edu.cn
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农招生
专升本报名和志愿填报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
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7:00,费用:120元 / 生
一志愿、调剂志愿2个批次(均分为A段和B段),每批次填报一所本科院校一个专业
准考证打印:2025年:4月13日起,考前一周左右,省考试院会发布公共课考前提示
公共课考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2025年所有院校专业课考试均安排在4月20日
公共课考试地点: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专业课:各招生院校办学注册地址校园内
专业课成绩查询:2025年:4月23-29日,公共课成绩查询和合格线:5月12日
查询录取排名:2025年5月19日,成绩复核时间:2025年5月13日-14日
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学业的退役士兵到报考院校登记申报复核
调剂志愿:2025年5月28日10:00至5月29日16:00、6月12日10:00至6月13日16:00
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按照各招生院校调剂方案申请调剂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
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到8月期间发放给被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