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学院(原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创办于2003年,2020年12月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秉持“明德、爱国、善进、匠心”校训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中心”的办学宗旨,把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立校之本,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应用型本科高校的高水平办学思路和高质量发展模式,全面开展素质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累计为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产业工程师和高层次技术骨干,学校发展呈现出强劲态势。
学校现有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院部,设有35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经、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规划占地面积近1000亩,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现有滨湖和北城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美丽巢湖之滨的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和滁河干渠之畔的合肥北城岗集镇,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荣获“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20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35%以上,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63%。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及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部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卓越教学新秀10余人。设有徽派建筑构件文化研究中心、城市空间景观与智能养护技术中心、江淮建筑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在全省率先建成校内光伏发电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科研平台,与吉利汽车合作共建“新能源汽车”实验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以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培养为目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先后与省内外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学校重视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教学科研协调发展,在质量工程、科学研究、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近年来,获批立项省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130余项。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通过省级专业评估18个;立项建设省级现代产业学院4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2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3个;入选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拓金计划”示范课程1门,获批省级一流课程40门;获得包括一等奖在内的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完成各级科研项目、横向课题、专利1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编写专著、规划教材等400余篇(本)。近年来,我校学子在国际性、全国性以及省级以上主要学科竞赛和体育、艺术等赛事中,获得奖项1000余项。其中,UIA-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二等奖,创造了安徽省同类高校在该项国际赛事中最好成绩,在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艾景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CAR-ASHREA学生设计竞赛、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啦啦操锦标赛以及安徽省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大学生篮球等赛事中获得的奖项成绩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与上千家企事业单位缔结毕业生就业合作单位,建有实习、就业基地五百余个,学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平均保持95%以上,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大中型企业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质就业。学生考研率逐年攀升,其中有不少学生被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双一流”高校录取。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守“一心一意办好学,矢志不渝创名校”初心,以高素质的师资、高水平的教育、高质量的就业、规范化的管理、优质化的服务,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与赞誉;学校始终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荫桐”校园文化,在以“德”树人、以“智”启人、以“体”强人、以“美”化人,以“劳”塑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廿余载风雨兼程,九万里风鹏正举!合肥城市学院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坚定“立足安徽、面向全国,融入长三角、服务城镇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努力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奋力谱写合肥城市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新华章!
招生专业 | 2024录取最低分 | 2024学费 | 专业类别 | 公共考试科目 | 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文)) | 未公布 | 24700 | 艺术(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设计史+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艺术(文)) | 未公布 | 24700 | 艺术(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设计史+环境设计 |
物联网工程(理科) | 未公布 | 227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计算机专业基础+物联网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科) | 未公布 | 227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机械设计基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 |
市场营销(理科) | 未公布 | 21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管理学基础+市场营销 |
工程造价(理科) | 未公布 | 21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管理学基础+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理科) | 未公布 | 21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管理学基础+工程管理 |
市场营销(文科) | 未公布 | 21200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管理学基础+市场营销 |
财务管理(理科) | 未公布 | 21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管理学基础+财务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理科) | 未公布 | 21200 | 理科 | 高等数学+英语 | 管理学基础+人力资源管理 |
财务管理(文科) | 未公布 | 21200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管理学基础+财务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文科) | 未公布 | 21200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管理学基础+人力资源管理 |
工程造价(文科) | 未公布 | 21200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管理学基础+工程造价 |
工程管理(文科) | 未公布 | 21200 | 文科 | 大学语文+英语 | 管理学基础+工程管理 |
招生专业 | 总计划数 | 普通计划 |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文)) | 90 | 74 | 7 | 2 | 7 |
环境设计(艺术(文)) | 90 | 74 | 7 | 2 | 7 |
物联网工程(理科) | 90 | 74 | 7 | 2 | 7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科) | 90 | 74 | 7 | 2 | 7 |
市场营销(理科) | 4 | 未公布 | 文理共30 | 1 | 3 |
工程造价(理科) | 4 | 1 | 文理共16 | 1 | 2 |
工程管理(理科) | 4 | 1 | 文理共16 | 1 | 2 |
市场营销(文科) | 310 | 277 | 文理共30 | 6 | 27 |
财务管理(理科) | 3 | 未公布 | 文理共27 | 1 | 2 |
人力资源管理(理科) | 3 | 未公布 | 文理共27 | 1 | 2 |
财务管理(文科) | 293 | 263 | 文理共27 | 5 | 25 |
人力资源管理(文科) | 293 | 262 | 文理共27 | 6 | 25 |
工程造价(文科) | 164 | 147 | 文理共16 | 3 | 14 |
工程管理(文科) | 164 | 147 | 文理共16 | 3 | 14 |
合肥城市学院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合肥城市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1)滨湖校区: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书香路1号
(2)北城校区:安徽省合肥市金岗大道88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总计划 | 其中: 免文化 课考试 退役士 兵专项 计划 | 其中: 非免试 退役士 兵专项 计划 | 其中: 建档立 卡考生 专项计 划 |
学费 (元/年 · 生) |
专业 类别 |
公共课 考试科 目 |
备注 |
财务管理 | 140 |
20 | 3 | 16 | 212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40 | 2 | 5 | 212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人力资源管 理 | 140 |
20 | 4 | 16 | 212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40 | 2 | 5 | 212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市场营销 | 140 |
20 | 4 | 16 | 212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40 | 2 | 5 | 212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工程管理 | 140 |
12 | 2 | 9 | 212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40 | 2 | 4 | 212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工程造价 | 140 |
12 | 2 | 9 | 212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40 | 1 | 4 | 212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资产评估 | 140 |
20 | 2 | 16 | 212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40 | 2 | 5 | 212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金融工程 | 140 |
5 | 1 | 3 | 212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40 | 0 | 2 | 212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环境设计 | 120 | 5 | 1 | 5 | 24700 | 艺术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视觉传达设 计 | 120 | 5 | 1 | 5 | 24700 | 艺术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机械设计制 造及其自动 化 |
160 |
5 |
1 |
5 |
227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土木工程 | 100 | 5 | 1 | 5 | 227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物联网工程 | 80 | 5 | 1 | 5 | 227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电子信息工 程 |
80 |
5 |
1 |
5 |
227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
80 |
5 |
1 |
5 |
22700 |
理 |
高等数学+英语 | |
合计 | 2000 | 144 | 36 | 150 |
(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专业名称 | 招生专业范围 |
财务管理 |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 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农林牧渔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人力资源 管理 |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 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农林牧渔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市场营销 | 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 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农林牧渔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工程管理 | 土木建筑大类、农林牧渔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 源动力与材料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工程造价 | 土木建筑大类、农林牧渔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 源动力与材料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资产评估 | 农林牧渔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 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金融工程 | 农林牧渔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 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环境设计 | 土木建筑大类中建筑设计类(4401)和城乡规划与管理类 (4402),文化艺术大 类中艺术设计类(5501)、民族文化艺术类(5503)和文化服务类(5504),新闻传 播大类中广播影视类(5602)、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印刷数字图文 技术、美术教育、民族美术、艺术教育 |
视觉传达 设计 | 土木建筑大类中建筑设计类(4401)和城乡规划与管理类 (4402),文化艺术大 类中艺术设计类(5501)、民族文化艺术类(5503)和文化服务类(5504),新闻传 播大类中广播影视类(5602)、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印刷数字图文 技术、美术教育、民族美术、艺术教育 |
机械设计制 造及自动化 | 电子与信息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 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土木工程 | 土木建筑大类、农林牧渔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 源动力与材料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物联网工程 | 电子与信息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 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电子信息工 程 | 电子与信息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 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 电子与信息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 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 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 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
备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 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5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 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 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 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 (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退役士兵,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向我校申请免 试。
(2)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免试鼓励政策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 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 考条件并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可直接录取。
(3)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面试鼓励政策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教 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
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 面试考核。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 办法》( 皖招考〔2025〕3号)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段和B段,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 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 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
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 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资格审核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本人须通过微信小程序及时查询审核 状态,及时修正审核不通过项 目,未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 由考生本人负责。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 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 用手机浏览器)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 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2025 年3月21 日10:00至3月25 日16: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 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 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报考专业+省外退役士兵+考生姓名+2025专升本报 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报考XX专业省外退役士兵张三2025专升本报名
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zsb@cuhf.edu.cn(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5年3月23 日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 后考生须及时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88560222、
88561222、88565558)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 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承诺书( 附件 1 );b.身份证正反面;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 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 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d.退役证明材料。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 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 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按照《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2025〕 3号)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 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5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 (例:申请xxx专业三等功鼓励政策考生张三2025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
我校招生办邮箱zsb@cuhf.edu.cn(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3 日16:00,
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考生须及时电话确认 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88560222、88561222、88565558)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a.承诺书( 附件1);b. 申请表( 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明材料;e.立功受奖证书;f.毕
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 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a.承诺书( 附件 1 );b. 申请表( 附件 3);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e.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 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 系统页面截图)原件。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 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 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 考〔2025〕3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 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 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 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享受相应鼓励政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 相应鼓励政策,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 行(即每生120元)。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准考证: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 打印公共课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准考证:考生请于4月15日起登录合肥城市学院招生信息网“专升本 招生管理系统”(https://www.cuhf.edu.cn/zsb/)自行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并根 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 考试
3.1 考试科 目
公共课考试科 目: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 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 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 实行统考,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由我校组织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1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基础 | 财务管理 |
2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基础 |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 |
3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基础 | 市场营销 |
4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基础 | 工程项目管理 |
5 | 工程造价 | 管理学基础 | 工程项目管理 |
6 | 资产评估 | 管理学基础 | 房地产评估 |
7 | 金融工程 | 管理学基础 | 经济学基础 |
8 | 环境设计 | 设计史 | 专业实践综合 |
9 | 视觉传达设计 | 设计史 | 专业实践综合 |
1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 动化 |
机械设计基础 |
机械制图 |
11 | 土木工程 | 工程力学 | 建筑施工技术 |
12 | 物联网工程 | 计算机专业基础 | C语言程序设计 |
13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路分析 |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
14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 术 |
计算机专业基础 |
C语言程序设计 |
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 目、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参加的职业技能综合 考查、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等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
https://www.cuhf.edu.cn/zsb/)另行发布。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 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 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照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符合文化 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 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合肥城市学院滨湖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黄麓科教园 书香路1号) ,具体考场详见专业课准考证。
考试科 目 | 考试时间 |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 4月19日上午9:00-11:00 |
英语 | 4月19日下午14:00-15:30 |
专业课科 目一 | 4月20日上午9:00-10:30 |
专业课科 目二 | 4月20日上午10:45-12:15 |
注: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科目2专业实践综合考试时间为:4月20 日上午10:45-12:45。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和申请技能 大赛获奖面试鼓励政策考生的面试日期拟为4月10 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我校 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执行。
专业课:考生可在4月25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
(https://www.cuhf.edu.cn/zsb/)查询专业课成绩。考生如对专业课成绩有异议, 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合肥城市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专业 课查分申请表》( 附件4),并于4月26 日中午12:00前将查分申请表、身份证照 片打包(压缩包按照“考生号+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我校招生办指定邮箱 (zsb@cuhf.edu.cn ),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如有误将在4月29日前反馈给 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成绩复核内容仅限于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和申请
技能大赛获奖面试鼓励政策考生的面试成绩将在考查( 面试)后3 日内公布成绩。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 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 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皖招考〔2025〕3号)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文科、理科、艺术类不得跨类录取(含调剂)。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 已被任何 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 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 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免试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 议后,可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进行免试录取。
4.2.3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面试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 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数的20%。若出现若干名考生面 试分数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 (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者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 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4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①报考A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 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 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②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在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 低于60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 目的 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考试科 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 为:专业课1、专业课2、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
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带有学校公章的 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总分不 低于60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 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考生考试科 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 为:专业课1、专业课2、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 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带有学校公章的 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 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 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计划调配数按各专项剩余合格 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若比例相同,则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顺序依次录取。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
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各专业内计划调整比例和顺序参照“A段专业内计划调 整”原则执行。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合格生源 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计划调配数按各专业的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 衡,则进行 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
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计划调整数按各专业的剩余合格生 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 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 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 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 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技能综 合考查(考查方案另行公布),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若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绩相同,且名 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 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 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 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
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专业课总分不低于60分且不得出现专业课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
调剂录取细则:按照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 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 方式: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 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 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 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https://www.cuhf.edu.cn/zsb/ ),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 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 毕业证书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 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 本政策。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 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
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 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 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 “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 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费按照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处的 备案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费详见本章程 中第一条。住宿费:5/6人间住宿费2000元/生 · 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学 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8.资助政策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进取,学校构 建完善的“奖、贷、勤、补、助、免”六位一体的奖助体系,办理流程详见新 生入学须知。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 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严禁我校及其教职工(含 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 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我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 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我校人员参与 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合肥城市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s://www.cuhf.edu.cn/zsb/)是我校相关 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 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我校及 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我校名义进行 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 话:0551-8856900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 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1-88560222、88561222、88565558
招生办邮箱:zsb@cuhf.edu.cn
校园网主页:https://www.cuhf.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cuhf.edu.cn/zsb/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城市学院负责解释。
合肥城市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合肥城市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第三条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帮助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困难,保障他们在校期间安心学习;增强 克服困难的勇气,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 副组长,学校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保卫处、校团委等部门和各学院相关 负责人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 生处,具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资助和管理工作 。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专兼职辅导员等成 员参加的资助工作小组,指导和管理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
第三章 资助项目
第六条奖学金:奖学金是指在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专项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
(一)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依照《合肥城市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 行)》进行评选;
(二)学校奖学金是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勤奋学习。依照《合肥城市学院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进行评选。
第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指由中央政府和安徽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照《合肥城市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进 行评选。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和安徽省政 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照《合肥城市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第九条学生助学贷款: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学生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学生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具体依照《合肥城市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第十条勤工助学:学校设立资金,积极增设勤工助学岗位, 提倡、支持并依法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的合法收入。具体依照《合肥城市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第十一条困难补助:
(一)困难补助的对象,主要是因临时性、突发性灾害发生意外困难的学生;
(二)困难学生的补助流程,采取学生本人申请,经辅导员确认,各学院审核,报学生处审批,由财务处发放;
(三)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的程度确定。
第十二条学费缓、减、免:
(一)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依据国家有 关规定,向学校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二)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 特别是孤儿或孤儿成年后就读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可向学院申请学费缓交、减交或免交;
(三)对申请缓交学费的学生,由各学院代表学校与其签 订协议,明确缓交期限。逾期不交、恶意欠费逃费的学生,学校停发各种奖助学金,并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法负担学费的学生, 或由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符合学费减免要求的学生,可根据其家庭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申请减免学费由学生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报学生处审查,由学校学 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三条绿色通道:学校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本人申请和有关家庭困难的证明,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 后的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每年九月份,由各学院将家庭困难学生及其情况汇总报学生处,同时 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认真填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学生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将学生在校期间诚信情况作为大学生档案的重要内容,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对讲文明诚信的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讲诚信的学生,由 所在学院给予警示,并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对恶意拖欠学 费、不讲信誉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全校通报批评,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不予资助:
(一)未注册的;
(二)与学校签署缓交学费协议,逾期不交的;
(三)故意欠费、逃费的;
(四)本年度受纪律处分的。
第五章 资助考核
第十七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学院 学生资助的考核工作。
第十八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主要通过审核资料、实地查看、卷调查和走访资助对象等方式开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宿舍:
食堂就餐环境整洁明亮,干净卫生,为同学们提供品类丰富且物美价廉的各地美食满足同学们不同的口味需求。
食堂:
早餐生均6元左右,午餐生均10-12元,晚餐生均8-10元。
还设置小份菜、晕菜半份价、肉菜电子秤计量等措施,保障学生权益。
平均伙食:
招生咨询电话:0551-88560222、88561222、88565558
招生办邮箱:zsb@cuhf.edu.cn
校园网主页:https://www.cuhf.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cuhf.edu.cn/zsb/
专升本报名和志愿填报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
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7:00,费用:120元 / 生
一志愿、调剂志愿2个批次(均分为A段和B段),每批次填报一所本科院校一个专业
准考证打印:2025年:4月13日起,考前一周左右,省考试院会发布公共课考前提示
公共课考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2025年所有院校专业课考试均安排在4月20日
公共课考试地点: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专业课:各招生院校办学注册地址校园内
专业课成绩查询:2025年:4月23-29日,公共课成绩查询和合格线:5月12日
查询录取排名:2025年5月19日,成绩复核时间:2025年5月13日-14日
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学业的退役士兵到报考院校登记申报复核
调剂志愿:2025年5月28日10:00至5月29日16:00、6月12日10:00至6月13日16:00
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按照各招生院校调剂方案申请调剂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
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到8月期间发放给被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