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缺额计划可根据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适当调整。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不接受跨类调剂;
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具体内容另行发布。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 高职(专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专业课两科考试总成绩不低于40分,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出现零分或缺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公共课英语、公共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 期间各科考试平均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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