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是安徽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创建于1977年,前身是巢湖师范专科学校。200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巢湖学院。2006年6月,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10月,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4年2月,获批重点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324.5亩。设有15个二级学院,56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100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382人,江淮文化名家领军人才2人,省级教学名师18人,省级教坛新秀39人,省级教学团队16个,省级科研团队4个,硕士研究生导师79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29人,双师双能型教师549人。全日制在校生17052人。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品牌)专业2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5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5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0项。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支撑人才培养办学理念。材料科学与工程、体育学2个学科入选安徽省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立项建设名单,优先建设体育、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重点建设应用经济学等11个重点(建设)学科。现有“安徽省高效智能光伏组件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高频软磁及陶瓷粉体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流程工业数字化制造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环巢湖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新型光电系统设备与驱动优化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科研平台、“安徽文艺评论基地”“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厅级科研平台、“安徽排球学院”“安徽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2个厅级教育实践平台、“巢湖学院生物信息大数据研究与应用研究所”等校级平台 33 个。近年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9项,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500 余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00 余件。
学校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促发展。制定实施服务支撑安徽省“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和服务环巢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提升计划,先后与安巢经开区、巢湖市政府、合肥市体育局、皖维集团等单位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700余项,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近2亿元。60余项成果获领导批示或被政府采纳推广,其中《巢湖综合治理的法治路径》等6项成果获省委领导肯定批示,《关于提升经营性扶贫资产运营绩效的建议》等5项成果被中央部委采纳。
学校坚持开放合作发展。积极拓展和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先后与韩国、美国、爱尔兰、马来西亚等国家18个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与爱尔兰香农理工大学—中部中西部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本科教育3+1合作项目。积极融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与常州大学、嘉兴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省内外6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学校坚持“德学并举、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建校以来,累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8万多名,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五年来,学生获省级以上学科技能竞赛奖项3746项,其中国家级697项。1名学生荣获爱尔兰教育部颁发的“2022-2023年国际学生大使”称号,1名毕业生喜获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2名学生荣登《人民日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名录”,6名学生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立足合肥市、扎根环巢湖、服务安徽省、融入长三角”发展道路,深化内涵建设,强化办学特色,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以上有关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2月)
巢湖学院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 1 号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范围
(一)招生专业计划表
专业名称 | 总 计 划 | 其中 免文 化课 考试 退役 士兵 专项 计划 | 其中 非免 试退 役士 兵专 项计 划 |
其中 建档 立卡 考生 专项 计划 |
学费 ( 元/ 年 · 生) |
专业 类别 |
公共课考试科 目 |
备注 |
学前教育 | 60 | 0 | 0 | 4 | 46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师范 |
汉语言文学 | 130 | 12 | 4 | 12 | 46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师范 |
电子商务 | 60 | 8 | 0 | 4 | 46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酒店管理 | 120 | 12 | 4 | 10 | 46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商务英语 | 30 | 0 | 0 | 2 | 4600 | 文 | 大学语文+英语 | |
合计 | 400 | 32 | 8 | 32 |
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 二 )专业招生范围
专业名称 | 专业招生范围 |
学前教育 | 财经商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教育与体育 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旅游大 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汉语言文学 | 财经商贸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教育与体育 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旅游大 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酒店管理 | 财经商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文化艺术大 类、旅游大类、农林牧渔大类、食品药品与粮 食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公共管理与服 务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 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交通运 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
电子商务 |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 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 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 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 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 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 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
商务英语 | 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 育与体育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装备制 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文 化艺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能源动力 与材料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医药卫生大类 |
注 :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 目录 (2021 年)执行。
六、报名
(一)报名条件
1.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 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 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 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 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 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 类 )的考生不能 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 本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的考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 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 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直接录取。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须面试的考生:高职(专科)期 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 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 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免于参加公 共课考试, 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3. 申请我校荣立三等功以上鼓励政策的考生:服役期间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 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向我校申请免试。
( 二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安徽省2025 年普 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5〕3 号文 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 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 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 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 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 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 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 无效志愿。
1.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 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 兵考生)均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皖招考〔2025〕3 号文 件要求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 报名, 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 己的审核状态 ,在 3 月 27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 或微信公众号。
2.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 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
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拍照后形成压缩文件( 文件名为“姓名 +专业+手机号码+2025 年退役士兵”),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 11:00 前发至我校招办邮箱 zsb@chu.edu.cn(逾期不再受 理) ,考生发送的图片必须清晰,否则视为无效。
资格证明材料:a.本人身份证正反面;b.毕业证书( 或 加盖学校学籍管理印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c.退役证明材 料,d.承诺书( 附件 1 )。
我校将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 16:00 前,电话通知考生本 人资格审核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号码错误 或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的信息未知,责任自负。经线上资格 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 , 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 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 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3.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鼓 励政策考生,在 2025 年 3 月 22 日-23 日 16:00 前登录我校 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报名系统”将以下资格证明材料拍照上 传,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上传的图片必须清晰,否则视为无 效。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关注我校招 生信息网。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 附件 1);
b.免试( 面试) 申请表( 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 现役证或证明材料;e.立功受奖证书或证明材料。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 附件 1);
b.免试( 面试) 申请表( 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 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 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 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 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 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 三 )资格审核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规定,考 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 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 生资格进行复审。
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 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5 年 4 月 19 日-20 日举 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 四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上级主管部门皖招考〔2025〕3 号文件要 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 名网站(zsbbm.a 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
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 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 于 2025 年4 月 15 日-4 月 19 日登录巢湖学院招生信息网专 升本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专业课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 2 号 )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 的测试方式 ,其中公共课实行 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 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 业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 目:
专业名称 | 专业课 1 | 专业课2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心理学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古代文学 | 现代汉语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原理 | 市场营销 |
酒店管理 | 管理学原理 | 旅游学概论 |
商务英语 | 综合商务英语 | 国际贸易实务 |
专业课考试大纲、参考书目见《巢湖学院2025 年普通专 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与参考书 目》(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 知公告)。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参加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 综合考查内容、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安排等相关信息在巢 湖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 二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 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 所在市(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 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 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巢湖学院。
公共课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 4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 |
英语 | 4 月 19 日下午 14:00-15:30 |
专业课 1 | 4 月 20 日上午 8:00-10:00 |
专业课2 | 4 月 20 日上午 10:20-12:20 |
备注: 专业课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三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上级主管部门皖招考〔2025〕3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 本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课成绩。
考生对自己的专业课成绩有异议,可在指定时间前(逾 期不再受理)下载填写查分申请并由毕业院校加盖公章后, 上传至我校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报名系统,由我校汇总核查; 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实有误的通知 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考生的测试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八、录取
(一)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 (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 教高〔2020〕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 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7 号)和上级主管部门皖招 考〔2025〕3 号文件精神,择优录取。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 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 二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 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 审核,经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 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 核 ,经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 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须面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 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技能大赛鼓励 政策须面试的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专业总计划内,且名额不 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若出现录取的最后位次上有多位 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 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 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考查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数择优录取。若出现录取的最后位次上有多位考生分数相同 时,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 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 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 ,按照考生 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按计划根据总 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某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 出现录取的最后位次上有多位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大学语 文、英语、专业课科 目 1、专业课科 目 2 排序录取。若出现 若干名考生四门考试科目成绩均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 后一名,则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 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 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 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 三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 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 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1.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某一专业,当 A 段中某个专项计划未招满时,可将该专 项计划剩余部分调整给本专业A 段其他专项,调整顺序为: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 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若调整后仍不能完成该专业 A 段全 部招生计划,则启动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2.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经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分配给 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A 段计划中,计划调整顺序为:非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如经过上述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后,学校仍有 A 段计划未完成,则将该剩余计划用于 B 段专 业间计划调整。
3.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按照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 进行 B 段录取原则。 当 A 段录取结束后 ,启动 B 段录取。 若各招生专业 B 段合格生源不均衡 ,有的专业 B 段招生计 划未完成,则开展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即,将所有未完成 的 B 段招生计划连同上述 A 段剩余计划分配给合格生源充足
的专业,如有多个专业合格生源充足,则按各专业合格生源 比例确定计划分配比例。
4.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 招生计划 ,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 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参加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需符 合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每个考生只能 填报一个专业进行调剂。调剂到我校考生需参加我校职业适 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 数择优录取。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和普通计 划的考生都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 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 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 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 业相同;e.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在60 分及以上。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具体录取原则是在符 合学校录取条件的生源内根据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四门 课程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 时,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排序为:大 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科 目 1、专业课科 目 2。如出现若干
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 参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 绩,择优录取。具体安排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 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 号发布。
( 四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巢湖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 登录查询。
九、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与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在我 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 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 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 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 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十、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 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 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 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 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 〔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 本校 ×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 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 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文件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 标准相同。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 号文件标准收费,4 人间 1000 元/生 · 学年,6 人间 800 元/生 · 学年。收费标准 如有变更,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 关就业政策。
十二、资助政策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 习,学校不断完善各项学生资助制度,即奖助学金、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免学费、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十三、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
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其他须知
( 一)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 须真实。
( 二)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 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委部门全 程监督。
( 三)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 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 〔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 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 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 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 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 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 四 ) 巢 湖 学 院 招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s://www.chu.edu.cn/zsw/)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 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 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 担。
( 五)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 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 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
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
校举报电话:0551-82362578;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
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 he du.gov.cn。
( 六)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 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七)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巢湖学院负责解释。 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传真)、82361303;
地 址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 1 号( 邮编:
238024);
学校网址:https://www.ch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chu.edu.cn/zsw/;
招生办邮箱:zsb@chu.edu.cn。
1、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评定,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资助标准2000—4000元/人·学年,资助面达20%以上;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学年,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后1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
3、勤工助学: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所在院系评选、推荐,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利用课余时间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校园环境维护等协助性工作,并获得合理报酬;
4、学费减免:对极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尤其是孤残、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学生的学费进行适当减免;
5、特困生补助:对极少数因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进行1000元∕人·年的补助。
宿舍:
学校有2个食堂,卫生、安全,品种齐全
食堂:
平均伙食: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传真)、82361303;
地 址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 1 号( 邮编:
238024);
学校网址:https://www.ch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chu.edu.cn/zsw/;
招生办邮箱:zsb@chu.edu.cn。
专升本报名和志愿填报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
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7:00,费用:120元 / 生
一志愿、调剂志愿2个批次(均分为A段和B段),每批次填报一所本科院校一个专业
准考证打印:2025年:4月13日起,考前一周左右,省考试院会发布公共课考前提示
公共课考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2025年所有院校专业课考试均安排在4月20日
公共课考试地点: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专业课:各招生院校办学注册地址校园内
专业课成绩查询:2025年:4月23-29日,公共课成绩查询和合格线:5月12日
查询录取排名:2025年5月19日,成绩复核时间:2025年5月13日-14日
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学业的退役士兵到报考院校登记申报复核
调剂志愿:2025年5月28日10:00至5月29日16:00、6月12日10:00至6月13日16:00
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按照各招生院校调剂方案申请调剂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
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到8月期间发放给被录取的考生